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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新户开通
1、办理地点:北区,斗潭新安路8号营业厅;南区,荷花65幢旁园厅营业厅。
2、携带证件:(1)房屋所有权证,如购房协议或房产证等。(2)房主身份证复印件一张,需留存。
3、填写协议:填写预埋新户开通协议书,写明需开通信号的详细地址及联系人电话。
4、交纳费用: 交纳视听维护费,主户:14元/月,分户:3元/月。
5、开通时间:5个工作日。
备注:对于建筑物内有线电视管线未预埋的用户,需另收取有线电视入网费,标准为每户300元。
二、信号暂停
有线电视用户暂时不使用有线电视信号,可报停。 用户可到营业厅提出申请,暂停使用有线电视信号。办理暂停手续不收费。用户申请恢复使用的,收取恢复使用费(含材料费)每户30元,并在恢复手续办理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恢复信号。
三、信号移址
有线电视用户若地址发生变更,需将有线电视信号移至新的地址,可到营业厅申请信号移址。移址服务费(含材料费)每户50元。移址时间5个工作日。
四、信号过户
装有有线电视信号的房子户主发生变更,需进行过户。在结清原户主有线电视视听费后,新户主凭房产证和身份证办理过户手续。有线电视过户手续费,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次1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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